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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债公司 :留置权优先的条件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02     浏览:70
留置权优先的条件

一、留置权优先的条件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留置权作为法定效力范围内的一种特定权益,其取得只需符合特定条件便可自然生效;

然而,抵押权则源自于当事人之间事先约定的影响力,具有约定性质。

在法律体系中,法定权利始终在实践效果上优于约定权利的实现。

即便在留置权人已充分利用留置物以确保自

身债权得到清偿后,也仅有在此时抵押权人才得以继续行使这一债权人特有的法定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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