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债公司 :担保人如何起诉债务人家属的财产
一、担保人如何起诉债务人家属的财产
当作为担保人的您在履行完担保义务之后,若决定向债务人口中的家庭成员所持有的财产提出诉讼,首先必须明确该项债务是否为债务人和其配偶之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假如答案是肯定的话,作为担保方的您有权向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他们共同分担该笔欠款。
然而,如若您能证明该笔债务并非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并且债务人均已去世,且在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担保人如何终止担保
关于担保人如何撤销其保证责任,一般而言,这取决于担保人和负债人或贷款机构在签署贷款协议时的相关协商及书面约定。
通常情况下,依据合同规定的担保期,担保人与负债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存在。
然而,若贷款合同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已经届满,担保人与负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将自动终止。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得到借贷双方以及作为担保人的第三方同意,经各方共同商定,方可在实施担保的过程中解除担保义务。
当然,一旦借款人成功偿清贷款,贷款担保人原本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也就随之消失。
反之,如果借款人未能全部清偿贷款,则具体情况应视担保人之前在合同中所签署的保证形式而定:
若为一般保证方式,则仅需等到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之后,才能请求担保人为其代偿;
若选择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有权在借贷违约事件发生后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代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担保人如何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作为担保人,完成担保义务之后,向债务方索回所拖欠款项的主要途径有如下几种:首先,可以尝试与债务方展开和解协商,清晰无误地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您已积极承担起了该债务的担保责任以及具体的还款日期和金额,并在双方共同努力下,
担保人履行义务后,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债务人和其配偶诉讼要求分担。若债务非共同且债务人去世,被告家庭成员无担保等责任行为,对其财产诉讼可能不被法院支持。